據了解,當日火災發生的地點為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路步行街5號樓。發生火災后,合肥消防支隊立即調集廬陽中隊、臨泉路中隊和特勤一中隊到場處置,8時10分明火被完全撲滅。該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過火區域主要為該建筑縱向外立面廣告牌,過火面積約100平方米,建筑內部橫向過火面積約20平方米。經查,起火原因系步行街5號樓孫府大院樓頂平臺電焊施工過程中焊渣掉落引燃相鄰服裝店外立面廣告牌引發火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現場勘驗、詢問走訪、證人筆錄等證據證實,公安消防部門依法作出如下處理:孫府大院法定代表人孫某某,焊接現場負責人孫某,指使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動用明火進行電焊作業,給予行政拘留十二天;焊工彭某某違規操作電焊,過失引起火災,給予行政拘留十二天。 |